目前,电动汽车保有量、销量都在与日俱增,二手电动汽车的交易也越来也多。不过,在交易二手电动汽车的时候,大伙必须要擦亮双眼,详细知道汽车是不是存在贷款等状况,预防误判导致我们的损失。日前,淮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支持了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块二手电动汽车交易纠纷判决。
原告代理人 江苏预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高峰
撤销原被告之间的二手汽车交易合同;2、被告退还原告买车款172500元。
原告肖先生是一位二手车经销商,今年3月份,他在某车辆销售网站上看到了被告冯女性名下的某品牌电动车辆销售信息之后,心动不已,立即跟他们获得了联系。
原告 肖先生
她跟我说的是全款车,然后大家查了一下证件,也确实没抵押贷款,我才赞同支付她全款。证件大家看了一下,证件只有行驶证跟那个绿本,确实没抵押贷款。
在查看了他们没抵押贷款的状况下,肖先生全款支付了172500元的买车款。但,在肖先生筹备进入该品牌车的APP,更改用户用人的时候,出现了不对。
原告 肖先生
4月7号过的户,过完户了,我于4月8号提交的材料。正常这个变更用户用人的时间就要1个工作日,然后连续4个工作日还是没回复。没回复的状况下,然后继续打400电话。
400电话给我的回复就是,你这个车子没办法变更用户用人。那我就咨询他了,我说为何没办法变更用户用人呢。他说你这个车子有欠大家金融贷款,需要要把金融贷款结清之后,才能给你过车机。
依据该品牌电动汽车售后客服的提示,供应汽车的冯女性购买这辆车时办理了金融出租贷款,而且,在肖先生查看时,已经存在了逾期未偿还的状况,汽车随时有被扣押的风险。
原告 肖先生
这种二手车大家买车只有看一个大绿本,大绿本上面有没贷款,没贷款的话,这种车子可以过户。没贷款,大家就是非常相信他,人家也没贷款,咨询他也没贷款,然后全款付给他。像这个金融贷款是个人信息,大家也看不到,所以说,大家当时就全款支付给他,买下了这台车。想跟用户联系都联系不上。
在没办法变更主用人的状况下,汽车的用法、保养、价格均遭到重大影响,而且,驾驶员的个人隐私也得不到保护,这让肖先生非常郁闷。
原告 肖先生
就是说车子APP还是原用户的,原用户可以远程监控到我,车子行驶轨迹、车子的状况,人家在APP上一目了然的,还有就是我车子可能我不需要钥匙开,人家远程都可以解锁。
在多次联系用户无果的状况下,肖先生向淮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撤销他与被告一冯女性与帮冯女性卖车的被告二张先生之间的二手车交易合同,判令被告退还买车款。庭审现场,被告代理人提出,被告冯女性确实在买车时办理了金融贷款,但该金融贷款并没约定汽车或者车机的抵押条约,因此,被告并没欺诈原告。
被告代理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姜舒
由于原告向被告核实的是汽车是不是存在抵押贷款,所以,被告就告知原告,没有抵押贷款,并且在签订合同前,查看了汽车登记的权属证书,确定汽车没有抵押贷款才签订的合同。没。
原告代理人觉得,筹资出租合同中明确约定,案涉汽车实质所有人为上海某筹资出租公司,本案的被告只是案涉汽车的承租人,没任何权利处分案涉汽车,而且,在被告连续八期未偿还贷款之后,对所有权的确认、主用车人的变更与汽车的用法等已经构成重大影响。
原告代理人 江苏预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高峰
被告是隐瞒事实,致使原告在重大误解的状况下做出民事行为的,原告有权倡导撤销并且返还相应款项。
在仔细聆听原被告双方的建议后,法庭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原被告之间的二手汽车交易合同,同时判令被告退还原告买车款172500元。
淮阴区人民法院南陈集法庭副庭长 侍海玲
汽车存在金融贷款的状况下,那样在变更用户用人与汽车享受权益的有关条件,都是需要按时履行金融贷款合同的首要条件下享有些。假如涉及到车机变更,那需要先偿还清所有些金融贷款。被告抗辩说,假如限制用甚至是被锁车的状况,应当原告自行去向商家或者是某品牌车总部去倡导,那这个抗辩是不适当的。
对筹备买卖二手车辆的买家,法官也给出善意提醒。
淮阴区人民法院南陈集法庭副庭长 侍海玲
除去汽车登记部门核实汽车有无抵押状况,还有一点提醒大伙特别关注的,就是要核实汽车是否有免抵押贷款。免抵押贷款在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小绿本”上面是没反映的,所以在购买电车之前,必须要到电车销售的4S店去核实一下,原用户有没免抵押贷款的状况。
来源:淮安有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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